关于印发《新时代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百计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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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时代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百计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汇聚和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经多方征求意见,校长办公会审定,制定《新时代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百计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9年4月8日


新时代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百计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汇聚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学校研究决定实施“双百计划”人才工程,即在“十三·五”期间引进和培养百名博士、百名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百名博士计划”与“百名骨干教师计划”。通过重点选拔、跟踪培养、大胆使用、推陈出新,促使优秀中青年教师尽快成长为学科、专业的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领导、各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日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二、百名博士、百名骨干教师
1.百名博士:包括博士、紧缺专业博士及特别优秀博士;
2.百名骨干教师:指师德优良,业务过硬,学术水平较高,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起核心骨干作用的优秀教师。
三、“双百计划”人才工程建设原则和遴选条件
“双百计划”人才工程列入学校重要工作内容,根据人才强校的战略发展要求,坚持任务牵引、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广聚贤才,分级培养、成长成才的原则,积极构建一支专业水平高、思想素养好的教师队伍。
(一)“百名博士计划”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学风端正,教风严谨,积极进取,不断求索,敬业勤奋。
2. 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毕业于国内“双一流”或国(境)外知名院校。因学科发展需要,其他院校毕业的优秀博士也可列入。
3. 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能够胜任多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教学效果好,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4. 学术发展潜力强,科研能力与科研成果突出。博士、紧缺专业博士应有1-2篇论文发表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优秀博士应在近3年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或被SCI、EI、SSCI、A&HCI、CPCI-S、CPCI-SSH收录,并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排名前3)参加过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百名骨干教师计划”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职业道德好,敬业精神强,教学功底扎实,勇于探索,敢于冒尖,思想创新,视野开阔,工作勤奋。
2. 具有硕士学位者在学校任职满2年,具有博士学位者在学校任职满1年。
3. 具有讲师职称满2年,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 专业能力强,每学年担任2门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00学时,近两学年教学综合评价在本单位排名前30%,或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竞赛中获优秀奖级以上。
5. 科研能力强,成果显著。近3年以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或被SCI、EI、SSCI、A&HCI、CPCI-S、CPCI-SSH收录;且参加过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3)。
(三)学校当年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教师,符合条件的,经个人申请、所在学院(直属系)推荐、人事处审核,校长办公会审定,可直接入选“百名骨干教师计划”人才培养对象。
四、遴选程序
1. 学院(直属系)根据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制定和发布“双百计划”人才遴选通知。
2. 各学院(直属系)根据教师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并制定拟推荐人选的五年培养计划。
3. 人事处根据“双百计划”人才条件对二级院系推荐人选进行初审。
4.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对遴选对象进行面试,并做出评价和遴选建议。
5. 初选对象进行公示并听取意见
6. 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正式公布和签订协议。
五、培养措施和基本任务
(一)培养目标
聘期结束时达到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
(二)培养措施
1. 学校建立“双百计划”人才培养基金,为培养人才提供资金保障。
2. “双百计划”人才的培养周期是四年。
3. “双百计划”人才的培养以学院(直属系)为单位,学院(直属系)院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学院(直属系)要成立由党政领导及有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小组,与“双百计划”培养人选共同商定培养计划。培养人选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百计划”人才培养目标责任书》,并按期完成《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同时,学院(直属系)要为培养对象聘请相应领域的专家作为学术导师,指导和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4. 建立“双百计划”人才库。凡纳入人才库的人选优先安排出国访学进修,到国内重点大学对口学科专业访学深造,参加大型学术活动等。
(三)基本任务
1. 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教学综合评价优良,年均主讲3门及以上专业课程,年均授课350学时以上。
2. 在学院(直属系)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作为主要骨干(主持或第一参与人)参加精品课程或重点专业的建设。
3. 大胆开展科研活动,积极申报各级科研立项。聘期内主持或作为骨干(排名前三)参加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发表高质量论文4篇及以上(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或被SCI、EI、SSCI、A&HCI、CPCI-S、CPCI-SSH收录)。在培养期间,教学、科研其他成果突出者,可参考职称评审中教学业绩成果、科研成果代替论文办法认定。
六、在岗待遇
“双百计划”人才除享受学校的工资待遇、各项福利之外,学校还为其提供以下优惠条件:
(一)“百名博士计划”人才待遇
1. “百名博士计划”人才紧缺专业博士薪酬标准在博士薪酬标准基础上高套一档;特别优秀博士的薪酬按副教授标准一档起薪。业务优秀、学校发展急需人才待遇面议。
2. 学院为“百名博士计划”人才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3万元(已安排二房一厅公寓的,此项不再发放)。
3. 新引进的“百名博士计划”人才在学校任职满一年,符合条件的可参加遴选“百名骨干教师计划”。
4. 新引进的“百名博士计划”人才可申请教学、科研启动费用1-3万。
(二)“百名骨干教师计划”人才待遇
1. 特殊津贴:每人每月3000元。
2. 项目奖励费:教学、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奖项的,视排名分别给1-3万元的奖励。
3. 配偶的工作:“双百计划”人才的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用至合适的岗位。
七、管理与考核
1. 学校对“双百计划”人才实行合同管理,按照责、权、利一致原则签订“双百计划”人才目标责任书,培养合同期为4年,另增加服务合同期3年。
2. “双百计划”人才实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年度考核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实施。
(2)“双百计划”人才培养期满2年时,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双百计划”人才进行中期考核,没有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学校将加强指导和督促。若目标责任再无进展,学校将终止其“双百计划”人才资格。对已提前达到培养目标并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人员,学校将其纳入“百名骨干教师计划”人才工程第一层次进行培养,重新签订新的培养方案。
(3)“双百计划”人才培养期满时,按照聘任合同和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
3. “双百计划”人才培养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学校颁发合格证书,符合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优先评聘为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4. “双百计划”人才在聘期内原则上不得提出辞职、自费出国、调离学校等申请。“双百计划”人才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调离学校的,应返还学校“双百计划”人才享受的津贴和待遇。
八、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新时代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百计划”人才培养对象审批表
 
 
 
 
 
 
 
 
 
附件:
新时代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百计划”人才培养对象审批表
姓名   所在院系   入职时间   贴一寸证件照
有效身份证号   性别  
国籍(地区)   籍贯   民族  
最高学历
/学位
  毕业学校及专业  
研究领域   现职称及取得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类型 百名博士计划 □   百名骨干教师计划□  (请在相应栏打“√”)
学习经历
(从大学填起)
起止时间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取得学历/学位
       
       
       
工作经历及
任职情况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担任职务
     
     
     
近两年完成
课程教学情况
时间(按学期填) 任教课程 完成学时
     
     
     
     
     
近三年公开
发表论文情况
序号 题目 刊物名称(刊号) 发表年月 本人
排名
刊物主办单位
           
           
           
           
           
           
           
近三年公开
出版论著情况
序号 书名(书号) 出版单位 出版年月 本人
排名
完成章节字数(万)
           
           
           
           
           
近三年完成
科研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编号) 下达单位及时间 项目经费(万元) 本人
排名
项目进展情况      (在研、结题)
           
           
           
           
           
近三年获奖
情况(含指导学生获奖)
序号 获奖名称 授奖部门 授奖时间 本人
排名
获奖等级
           
           
           
           
若入选“双百计划”的工作计划 教学方面  
科研方面  
学科建设方面  
其他方面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学院
(直属系)审核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人事处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校长办公会
审定意见
            校长签字(章):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