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2年工作要点

日期时间:04-19 15:05 作者: 点击数:

(2012年3月30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是实施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是我院获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关键一年。学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根据“一校两区、统筹发展”的实际,践行“强化质量、突出特色”的办学理念,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内涵发展和办学条件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积极准备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具体的重点工作和主要工作如下:

一、重点工作:

1. 积极准备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在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基础上,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精神,分解、落实本科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 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要求,着力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全力抓好在东莞新校区教风学风建设,稳定教学秩序。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的立项与研究,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加强对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的指导工作,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3. 进一步推进校园建设与管理。加大两个校区校园建设力度,确保工程如期投入使用;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和环境;完善招投标工作,强化监督机制,确保经费使用合理有效。

4. 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启动“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引进和培养计划”,积极探索稳定人才的机制,加强师德师风教风建设。

5. 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增强竞争力。科学设置、合理调整专业布局和专业方向,做好新办专业建设和新增专业申报工作;加强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培育建设工作;落实整改措施,抓好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建设;认真谋划,做好2008级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

6. 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疾病预防与控制的教育工作,加强学风考风建设,推动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做好经济困难学生支助与服务工作。

7. 进一步加强招生就业工作。加大招生宣传,阳光招生,确保招生条件,提高生源质量;加强学生就业、创业及实践能力的教育引导,完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提高就业指导课质量,进一步提高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二、主要工作:

8. 切实加强科学研究,提高科研水平。加强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支持教师开展科学研究,鼓励组建科研团队,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9. 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研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贯彻落实教育部31号令,做好学院章程修订工作,完善制度建设;深化院系两级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强化制度建设,落实各系自主管理、自我控制,学院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建立有利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体制、机制。

10. 积极推进教育对外合作办学。进一步拓宽对外合作办学渠道,加强对外教育交流、合作及外籍教师的聘请、管理与服务工作。

11. 加强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继续开展各类文体、艺术教育活动,做好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12. 着力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深入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后勤改革的措施与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疾病预防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维修改造及环境治理任务,实施有效监督,努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13. 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案和处置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