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传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日期时间:06-26 00:48 作者: 点击数:

院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刘传华同志任外事工作与合作办学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国际学院(筹)负责人;
聘彭晓川同志任外事工作与合作办学部部长助理(副部级待遇)、继续教育学院(筹)负责人。
以上人员聘期自2015年5月29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
江沛同志不再兼任外事工作与合作办学部部长职务。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