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院内公开竞聘学院办公室副主任1名、学生工作部副部长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条件
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层管理人员内部竞聘实施办法(试行)》(中新院〔2014〕6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竞聘程序
(一)报名。申报人即日起向所在系部提交《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层管理人员内部竞聘申请表》、近两年工作述职报告(纸质版)各一份。所在系部签署意见后于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交人事部。
(二)资格审查。从12月15日起,人事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人选。
(三)竞聘答辩。测试竞聘者是否具备履行竞聘岗位职责应有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四)组织考察。由人事部牵头,重点考察候选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
(五)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六)公示。公示拟任人选,有异议者请在7天内向人事部反映。
办公地址及电话:
广州校区,办公楼302室,020-87211881
东莞校区,实验楼A201室,0769-82676846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层管理人员内部竞聘申请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