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婉莉的任职通知

日期时间:10-30 20:42 作者: 点击数:

各系,各部门:
        根据学院董事会中新董〔2013〕6号文,刘婉莉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董事会观察员,代表董事会了解院内各单位的运作情况。请各单位配合与支持相关工作。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