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公共课教研部主任职责(暂行)

日期时间:03-06 16:01 作者: 点击数:

一、根据各系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组织与实施教学。按照教学任务的要求,安排和落实任课教师。根据需要报经学院同意设立相应的教学组,完成担负的教学任务。

二、按照学院统一规划,确定本部学科发展方向,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认真抓好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三、拟订本部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或选订教材(含实验指导书和电教教材)。

四、审定教案,组织教师备课,试讲,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五、拟订本部师资培养计划,组织教师业务学习,积极开展教学法和教学学术研究,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深化教学改革;协助有关部门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和搞好教师的考评、奖惩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工作。

六、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检查上课质量,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七、指定专人负责所属实验室、训练场地的建设和管理,杜绝各类教学事故。

八、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学院同意指定一位教师兼任本部秘书,协助主任工作,建立教学资料档案,迎接上级教育主管理部门年度的教育教学检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