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表彰2018年度“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日期时间:04-23 17:02 作者: 点击数: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表彰2018年度 “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中新就业〔2018〕2号)的文件精神,经就业工作考评小组初评、审核、公示及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决定授予药学院药学专业、护理学院护理学专业、康复医学系康复治疗学专业、管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经济与贸易学院税收学专业、公共治理学院公共关系学等6个专业为学校“2018年度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并对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我校初次就业率平均线及以上的经济统计学等20个专业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争取更大的成绩,希望全校各院系、各专业认真学习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的经验,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努力拓宽就业创业渠道,着力提升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努力实现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8年度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我校初次就业率平均线及以上的专业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9年4月15日
                                
 
 
 
 
附件: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8年度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我校初次就业率平均线及以上的专业名单
 
一、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药学院          药学专业
护理学院        护理学专业
康复医学系      康复治疗学专业
管理学院        物流管理专业
经济与贸易学院  税收学专业
公共治理学院    公共关系学专业
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我校初次就业率平均线及以上的专业20个专业,排名不分先后)
经济统计学
税收学
金融工程
汉语言文学
英语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生物医学工程
药学
康复治疗学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护理学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工商管理
电子商务
财务管理
公共关系学
行政管理
艺术设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