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任课教师做好课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日期时间:06-13 15:53 作者: 点击数:

一、全员育人。除了学生辅导员,任课老师也要参与并做好教书育人工作。要求专职以及兼职任课教师既要尊重爱护学生,又要严格要求学生,要把知识传授与道德优化相结合,注意言传身教,以自身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予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二、任课教师授课时须掌控好课堂秩序,做好科学考勤工作。为了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课堂管理,每次授课结束后,班级学习委员(或课代表)须在课堂日志中如实填写课堂秩序及到课人数,并附上缺课学生名单。为保证课堂秩序及到课人数记录的真实性,每门课程还要安排两名学生信息员分别进行记录,课后分别交到教学科研工作部存档。

三、为加强任课教师、学生辅导员与学生的协同育人,教学科研工作部在课表中将增加任课教师以及负责该班级的学生辅导员联系电话一栏,方便彼此联系。学生辅导员每学期应向任课教师了解班级学风情况两次以上,任课教师应予以积极配合。如发现异常情况,任课老师应主动与辅导员取得联系,并与学生辅导员共同商讨处理办法,协同育人。

四、课堂秩序以及到课人数情况将作为学生优良学风班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任课教师课堂管理工作将作为年终(或期终)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意见生效日期为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