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和编写教材资助办法

日期时间:06-13 15:48 作者: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鼓励我院师生员工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科研氛围,提升学术水平,学院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发表论文、编写教材和出版著作的资助办法(试行)》(中新院〔2010〕36号)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资助工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审核,教学科研工作部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择优资助”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资助范围包括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文、著作和教材。

第四条 每年1月开展上一年度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和编写教材的资助工作。

第五条 资助程序:教学科研工作部发布通知    申报人提交材料   教学科研工作部初审   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   教学科研工作部公布资助结果及金额                                        财务工作部发放资助经费。

第六条  已获得学院资助的学术论文、著作和教材,无特殊情况,不再重复资助。

第七条  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将撤销资助,追回已资助经费,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第二章  学术论文

第七条  资助范围

1. 学术论文必须是全文发表,且刊登在国际、国内公开发行的正规学术期刊上(国内发行的刊物须有双刊号),会议论文须被CPCI-S、CPCI-SSH收录。

2. 论文第一作者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专职专任教职工或在读学生,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第八条  资助标准

 

序号

级别

类别

资助标准(元/篇)

1

SCI光盘版收录

6000

2

SCI扩展版、EI、SSCI、A&HCI、CPCI-S、CPCI-SSH收录

4000

3

学院认定的一级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3000

4

其他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出期刊为准)

1000

5

被CNKI、维普或万方电子期刊数据库收录的一般刊物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