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艺术设计学专业学生外出采风暂行管理办法

日期时间:04-24 15:44 作者: 点击数:

    采风是艺术设计学专业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教学环节。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艺术设计学专业教学特点,提高学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写生能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自主学习能力、自由探索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学院安排学生外出写生、考察采风。为了妥善处理和解决采风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外出写生、考察采风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教学效果,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采风项目管理

    (一)采风活动的立项由院教学科研工作部归口管理。

     (二)学系应根据课程的教学需要和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学年度的《采风计划》,明确采风的目的、形式、内容以及经费预算等,并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集体外出写生、考察采风审批表》(附件1),提前半年报送教学科研工作部。

    (三)外出写生、考察采风活动审批必须经艺术设计学专业负责人初审、教学科研工作部负责人审核、分管教学副院长最后审批。

    (四)根据课程表安排,如有课程冲突,须经相关教学单位负责人同意调课安排并签名确认。

    (五)每次活动前学系要开展专题讲座及安全教育工作。外出前,带队教师(任课教师)应该明确安全责任,宣布安全纪律,并要求学生签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集体外出写生、考察采风安全责任书》(附件2)。

    (六)《学生集体外出写生、考察采风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带队老师、学生、学院各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每次采风活动结束后,学系应将采风活动的工作总结、图片、视频等上交教学科研工作部,并举办学生的写生、采风作品汇报展。

    (八)经整理后的采风资料所有权归学院。

     二、行为规范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社会公德,尊重当地民族和群众的风俗习惯。

    (二)在师生集体外出教学活动前,需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方案须经学院领导批准,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变。

    (三)师生集体外出教学活动中,任课老师是直接责任人,必须对本次活动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带队老师应对该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所有安全保障细节问题进行全面的安排布置,组织、指挥。

    (四)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要组织三至五人的安全责任小组,明确小组负责人。小组负责人在本小组外出活动期间保持与任课教师的密切联系。

    (五)集体外出活动务必为外出全体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租用具有营运资质客运企业的车辆,驾驶员证件齐全、合格,应有五年驾龄,严禁车辆超载,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务必选择有安全和卫生保障的饭店、宾馆食宿,防止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六)全体学生在师生集体外出教学活动全过程中不得个人私自行动,不在无足够安全保障的情况下攀登危险的山峰或下海(或湖等)游玩。禁止进入娱乐场所饮酒、跳舞、玩游戏机、赌博等活动。晚间十时前所有学生必须返回集体住所。

    (七)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发生安全事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上报学院有关领导。在处置过程中,第一任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组织有能力的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八)因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及接洽单位有关规定,违反本安全责任书的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九)本办法如与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冲突,以学校的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由教学科研工作部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生效日期为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集体外出写生、考察采风审批表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集体外出写生、考察采风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