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院系学生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

日期时间:05-15 15:22 作者: 点击数:

关于组织院系学生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预通知》(粤教毕函〔2019〕23号)的要求,兹定于2019年5月6日—5月31日,组织学生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学校全体注册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不限专业。
二、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8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参赛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学校在校生。
2.学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学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校毕业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学校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各院系工作安排
1.各院系务必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发动所在院系学生团队参赛,参赛学生人数比例不低于本院系总人数的12%,学生项目团队不可少于附件1分配表数量,参赛学生项目可与往年参赛学生团队重复;
2.学生报名截止时间由各院系根据赛程安排确定,但不得晚于2019年5月31日。参赛学生可通过搜索“大学生就业在线”“大学生就业指导”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学生就业在线”https://www.gradjob.com.cn、“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org.cn进行报名,并根据报名系统的要求上传和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学生操作手册见附件2)。
3.此项赛事由学校创新创业学院牵头,联合教务处、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共同负责。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赛事的组织报名情况,对所在院系学生参赛项目进行筛选,并于6月3日前将遴选出的优秀学生参赛项目(2-5项,word版)提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201室,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21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nhuajiuye@163.com。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院系提交的参赛项目进行审核,并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名额,按比例推荐优秀学生项目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复赛及全国总决赛。
五、奖励机制
1.6月上旬-6月中下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院系提交的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最终遴选出校内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2.对获得校级三等奖及以上参赛项目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学校将在以往的基础上加大奖励力度。
3.对晋级省级及以上的参赛项目,学校还将特别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获奖的指导教师及院系进行全校表彰,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武欣、梁国健、钟婉;
电话:020-87211625、0769-82676707、020-87065905;
邮箱:xinhuajiuye@163.com。
 
附件:1.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各院系学生团队数量分配表
2.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操作手册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9年5月10日
 
 
 
 
附件1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各院系学生团队数量分配表
 
院系 专业 2018 2017 2016 2015 小计 合计 参赛作品
中国语言文学系 汉语言文学 201 301 473 284 1259 1259 43
外国语学院 英语 273 273 326 353 1225 2158 74
商务英语 196 180 175 155 706
西班牙语 49 65 77 0 191
葡萄牙语 36 0 0 0 36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184 180 203 230 797 2486 86
电子商务 141 139 175 215 670
市场营销 99 102 113 144 458
旅游管理 65 59 57 60 241
物流管理 73 61 77 109 320
法学院 法学 271 323 249 342 1185 1185 40
信息科学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21 115 111 74 421 2281 7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91 171 129 98 589
软件工程 193 174 139 111 617
数字媒体技术 126 95 105 74 4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86 88 80 0 254
护理学院 护理学 305 282 271 295 1153 1153 40
药学院 药学 248 239 201 235 923 923 32
经济与贸易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223 227 312 310 1072 3652 126
经济学 149 128 145 183 605
金融工程 306 295 335 414 1350
经济统计学 38 28 28 28 122
税收学 56 52 59 60 227
投资学 64 67 71 74 276
公共治理学院 行政管理 57 43 99 66 265 1049 36
公共关系学 55 51 59 55 220
人力资源管理 115 120 113 111 459
传播学 71 0 0 0 71
社会工作 34 0 0 0 34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艺术设计学 25 0 0 0 25 549 19
服装与服饰设计 100 86 98 112 396
网络与新媒体 128 0 0 0 128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133 101 66 71 371 709 24
医学影像技术 140 102 96 0 338
会计学院 财务管理 252 271 347 364 1234 4424 153
会计学 537 593 713 854 2697
审计学 121 121 141 110 493
资源与城乡规划系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11 93 63 88 355 509 18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59 28 45 22 154
听力与言语科学系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47 53 43 19 162 162 6
康复医学系 康复治疗学 140 113 78 35 366 366 13
健康学院 信息资源管理 63 49 46 33 191 286 10
健康服务与管理 52 43 0 0 95
音乐系 音乐学 37 0 0 0 37 37 1
总计 / 5971 5511 5918 5788 23188 23188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