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特长生创新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时间:12-25 11:19 作者: 点击数:

 各系、各部门:
为深化改革教学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经学院审议,院长办公会通过,自2014学年起在新生中选拔有特长的学生,组建“逸仙新华班”,制定《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特长生创新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4年11月4日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特长生创新培养管理办法(试行)
为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适应国家对特殊人才、创新创业创意“三创”人才发展的要求,深化我院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教学管理,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自2014学年起学院在新生中选拔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强、有特长(包括计算机、体育、英语、书法等各方面有所专长)的学生,组建“逸仙新华班”。学院将统筹整合基础教育教学的优质资源,通过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式,保障社会需求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一、“逸仙新华班”培养目标
(一)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较高科学人文素养、文理医基础知识融通、开阔的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思辨及表达沟通能力突出,勇于实践、善于探索、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拔尖人才。
(二)发挥学院学科优势,强化特色,对进入该班的学生实行创新培养,使学生能开展探索性、自主性学习,并创造条件充分使其专长得以发展,个性得以张扬。
(三)为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才能和社会服务潜质的人才搭建平台,成为学院优秀人才培养的摇篮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试验田。
(四)培育品德优良、人格健全、身体健康、有智慧、有文化、有特长和富有创造精神的新时代大学生。
二、“逸仙新华班”培养机制
通过“逸仙新华班”改革试点,开展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探索,采取“宽口径、厚基础”的课程体系,“前期趋同、后期分流”的全程导师及双导师制的培养,使学生充分发挥特长,张扬个性,实现因材施教、优生优培。
(一)采取“2+2”培养模式。前两年单独组班,后两年实行分专业培养。第一、二学年本着“宽口径、厚基础”的原则,按“逸仙新华班”培养方案集中进行基础课程学习,以“大文大理”原则进行课程设置,夯实科学、人文素养,强化学科基础知识,提高自主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教学方法:以团队学习为主,采取讨论式、研究性学习方法,通过学生互助共同进步;教师授课以精讲+团队自学、讨论,答疑,教师组织点评、实习、调研等方法,实现协同育人。
学习内容: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价值观;更加注重英语课程听、说、读、写、用能力,加强中文写作和思辨能力,特别是应用写作能力的训练;加强计算机、网络应用及多媒体技术能力的培养和运用。
(二)实行全程导师制及专业导师与专长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指导制度。即学生在校四年均有专业导师及专长导师指导培养,按照学生和教师双向选择的原则配备。每名导师指导3-7名学生。其中专业导师,包括校内、校外导师,主要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探索能力,指导学生了解专业内涵和发展趋势,进行课程学习与技能训练,开展课外实践、社会调查、专项科研和学术活动以及各种行业内的实践活动,使其更早接触科研和优秀学者、行业发展和领军人物,为他们在相关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打下基础。专长导师包括校内、校外导师,主要负责学生专长的培养、竞赛活动、实践活动、社会活动、公益活动等。
(三)鼓励学生开展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倡导以问题为中心、自习和指导相结合的基于小组的教学与学习方法。从第一学年开始,学生可自主选课、提前选修专业基础课,并可申请免听免修。通过考试的,承认学分;对于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推荐参加境外的实践交流活动。
(四)第二学年结束,学生可回到入学时所录取的专业继续学习,也可在除艺术类等受限专业之外的所有专业中重新选择专业;具体事宜按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办理;另选专业的学生可以调整专业导师。
(五)学院选聘校内外优秀教师,开展研究性教学,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习中心、实践基地等校内优质教育资源优先对“逸仙新华班”学生开放。同时,学生在申请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课外活动、学科竞赛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六)课程设置由学院特长生创新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教务部、任课教师共同制定,实行学分制,原则上两学年学分学时不得超过正常教学规定学分学时的70%,余下空间给学生更多的自主选课获得学分的机会。
教学内容改革是灵魂,教学方法是关键。每一个任课教师要有详细的课程方案提交学院特长生创新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要求教师以“逸仙新华班”为试点,教学内容及方法力求改变,在精讲课程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提出问题,针对问题进行自习、小组讨论,再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演示汇报,教师予以指导,学生必须按时完成老师规定的作业和项目。
(八)除各门课程进行学期末考核外,学院对“逸仙新华班”学生的学习情况及综合素质进行学年综合考核,由教务部公布考核结果,由班级导师通知学生本人。根据考核结果对学生进行奖励和处理。
(九)“逸仙新华班”实行学年考核淘汰制,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连续两年考核合格者由学校颁发“逸仙新华班结业证书”。对学生的学习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进行考核,符合以下条件者考核为合格:
1.品德优良,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获得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学分,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有特殊的专长表现;学年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等于3.0;学习成绩排名在“逸仙新华班”前90%。
3.组织开展一项重要活动,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校级及以上课外科技竞赛、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4.通过“逸仙新华班”组织的专项考核。
5.每学年须进行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至少完成一篇调查报告或学年论文、新闻分析、专题报道等;如有公开发表另行奖励。
三、“逸仙新华班”管理工作
(一)学院成立特长生创新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以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务部部长为副组长,负责“逸仙新华班”的培养定位与发展规划,制定选拔方案和培养方案,负责指导培养工作、聘任导师工作和督促、检查、评估工作。
(二)日常性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评估和总结由教务部负责;“逸仙新华班”学生结业时的专业归属、学分确认、后续培养及学生退出工作,由教务部负责组织相关学系与部门具体落实。
(三)聘任一位班级导师负责“逸仙新华班”学生的思想教育管理、班级活动组织和生活管理等工作;聘任一名级专业导师负责“逸仙新华班”学生的学习指导工作。
(四)基础课程的教学通过教学改革的方式,择优遴选授课形式合理、方法新颖、内容满足基本要求的有经验的教师。
四、“逸仙新华班”选拔工作
每学年初新生开学第五周前进行“逸仙新华班”的选拔。
(一)选拔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尊重学生意愿择优录取。
(二)选拔方式:新生入学后,通过网上自愿报名、学院选拔考试,并结合高考成绩及高中阶段各学科、科技竞赛获奖情况等挑选有专长的学生进入“逸仙新华班”。 选拔考试主要全面考核学生学习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选拔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等。笔试主要包括英语、语文、历史(文科生)、数学、理化生综合知识(理科生);面试主要要求学生展示能代表其特长的作品;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应变能力、应急表达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选拔对象:一年级自愿报名的学生。
(四)选拔人数:每届招收文科类、理科类两个大班各30名。
五、“逸仙新华班”学生的退出机制
学生可申请退出“逸仙新华班”。学院每学期受理一次,受理时间为开学后两周内。退出“逸仙新华班”的学生回原录取专业学习,自退出之日起按原录取专业培养方案修读。具体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退出前所获得的学分均予以认可,成绩在55—59之间的可加5分记载成绩,按普通班课程计算绩点。
(二)“逸仙新华班”专设课程在退出前所获得的学分可申请转为公选课学分。
(三)学生应补足原录取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一二年级的应修学分数,应补修的课程由专业所在学系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并报教务部备案。
六、本办法从2014学年开始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