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新时代基层组织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学校党委按照《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新时代基层组织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中新党发〔2019〕16号)要求,对各二级党组织提交的党建工作标杆院系与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申报材料进行客观、严格的评审,经研究,同意对公共治理学院党总支申报的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建设项目与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等4个支部申报的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项目予以立项,并按照文件要求对入选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期
2019年新时代基层组织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项目建设期为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其中:
1. 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为项目创建达标期,建设期内,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
2. 2020年5月将开展项目建设的中期评估,各建设单位应于2020年3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
3. 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为项目巩固验收期,2021年5月前,学校党委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各建设单位应于2021年4月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经费使用及报销
项目经费应直接用于党建工作标杆院系与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创建。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党建经费和党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经费使用仅限于以下项目:
1. 图书资料费(列明具体党建书目);
2. 复印费、印刷费(列明印刷纸张类型具体数量);
3. 调研差旅费、交通费(依照学校差旅费相关管理办法);
4. 办公用品费(列明办公用品具体名称数量);
5. 宣传费(列明具体事项数量)。
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校外实践活动的,要明确活动地点、单位名称、时间安排、具体内容、人数安排及经费开支情况等。建设单位可根据审定的经费,在指标额度范围内请款借支,项目负责人签名,审查后凭票据冲账。
三、相关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建设工作。各建设单位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
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为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人员、资源等支持,并在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党组织、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入选党组织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我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附件:2019年新时代基层组织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项
目立项结果一览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11日
附件
2019年新时代基层组织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项目
立项结果一览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负责人 |
项目经费
(元/年) |
SC201901 |
党建工作
标杆院系 |
公共治理学院党总支 |
徐文俊 |
5000 |
SC201902 |
党建工作
样板支部 |
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 |
刘钊 |
1000 |
SC201903 |
经济与贸易学院第一学生党支部 |
黄小润 |
1000 |
SC201904 |
资源与城乡规划系学生
党支部 |
孙华玲 |
1000 |
SC201905 |
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党支部 |
丁艮平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