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春季学期二级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的通知》(粤教思函〔2019〕10号)文件精神,2019年春季学期,我校将继续实施二级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简称“思政第一课”)的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课内容
以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为基本依据,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落实《关于高校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师生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问题思想认识的方案》(粤教工委思函〔2018〕8号)、《加强高校青年学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学习教育强化政治思想引领工作方案》(粤教工委思函〔2019〕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提高青年学生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问题的思想认识,科学有效运用当代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青年学生,不断提高青年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党的领导等重大问题的认识,强化青年学生政治思想引领,教育引导青年学生认识时代使命、担当时代使命,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筑牢精神之基,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自信。
二、讲课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思政第一课”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认真备课,研究教学重点、难点和教学方式方法,准确把握学生思想状况和特点,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亲和力,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真正使科学理论入脑入心。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请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对授课相关事项及讲稿亲自审定、亲自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三、其他要求
(一)各院(系)2019年春季学期“思政第一课”工作应在4月3日前完成。
(二)各院(系)于4月4日前将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讲稿、新闻报道(附链接)整理打包,电子版发送至校党委办公室邮箱:
dwbgs@xhsysu.cn,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学校党委办公室(广州校区行政楼408室)。
附件:“思政第一课”实施情况统计表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2日
附件
“思政第一课”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讲课人(姓名、单位、职务) |
上课时间 |
听课学生年级、专业及人数 |
上课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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