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时间:11-12 01:39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印发《2016年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6〕141号)的精神要求,2016年11月8日至2017年3月31日为火灾防控工作重点防护期。在此期间,为切实做好我院今冬明春安全防火、校园稳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6年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6年11月20日



附件
 
2016年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6〕141号)的精神要求,2016年11月8日至2017年3月31日为火灾防控工作重点防护期。在此期间,为切实做好我院今冬明春安全防火、校园稳定工作,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广东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各方面力量,采取夯实消防基层基础与火灾防控现实斗争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人员伤亡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我院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廖振亮副院长担任,组员由学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落实考核等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创建消防安全学校”活动,制定“创建消防安全学校”工作方案。切实做到“七个”到位:消防管理落实到位;消防设施设备保障到位;安全疏散及防火分隔保障到位;用电安全管控到位;消防设施维保到位;消防宣传开展到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到位。2017年3月31日前,学院基本完成“消防安全学校”的创建工作。
(二)做实做强微型消防站,制定我院微型消防站管理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微型消防站标准化建设,为微型消防站队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微型消防站队员做到每日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并在发生火灾时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
(三)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行动。在前阶段“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做好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尤其要重点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及校园“三小”场所(小档口、小超市、小娱乐场)的排查、整治和监管。
(四)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重要场所进行电气防火问题的整治,尤其是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问题、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问题。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五)加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针对在建工程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消防、住建、安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有效消除在建工程消防安全隐患。
(六)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通过前阶段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行动,对学院各系、部、食堂、图书馆、学生宿舍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整改,落实严防死守措施,确保学院火灾形势稳定。
(七)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学院两个校区要安排好2017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会、元旦、春节、寒假和全国两会期间的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八)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根据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严格制定我院“网格化”管理细则,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对消防信息进行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等。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我院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逐步扩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用范围,从而提高技防物防水平。
(九)加强消防宣传培训。12月份分别在学院两校区同时举行一次全院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暨2016级学生知识竞赛表彰大会。通过邀请消防中心的老师到学院进行授课和消防安全演练,进一步提升全院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十)加强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及周边友邻单位的联系,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检查与防控工作,并发动师生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学院保卫办的投诉举报电话是:广州校区:020-87211631;东莞校区:0769-82676821。
五、工作步骤
我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30日前)。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根据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细则,全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按要求定期上报开展情况。
(三)分析总结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对学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及时上报,查找工作不足,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迎接省教育厅的督查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学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系、部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全面开展“创建消防安全学校”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热烈的舆论声势。学院要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院报院刊、宣传橱窗、学生社团组织等方式,针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强化奖惩问责。学院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督促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学院领导小组在检查中对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或表彰鼓励,对进度缓慢、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要实施约谈督办,通报批评;对推进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校园火灾的,要视情况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