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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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为加强我院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6〕127号)的精神要求,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 风险点、危险源分类参考目录
3.《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改情况登记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6年11月3日



附件1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6〕127号)的精神要求,为加强我院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按照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坚持超前辨识预判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风险,坚持综合施策管控安全风险,有效提升我院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教育系统的部署,按照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总体目标要求,通过深入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由点及面,全面降低我院安全风险;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对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振亮(副院长)
副组长:杨帆(校园管理部部长)
成  员:院属各系、部负责人
两个校区校园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办,负责对整治工作的具体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学院成立风险点、危险源审查、评估小组:
组长:杨帆(校园管理部部长)
成员:林秋贵(学生工作部部长)
陈步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部部长)
林伯铭(校园管理部副部长、保卫办主任)
伍新文(校园管理部副部长、后勤办主任)
谢凯忠(校园管理部副部长、招标中心主任)
黄晋强(校园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许振刚(公共基础课教学研究部副主任、体育教研室主任)
罗立和(保卫办副主任)。
三、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排查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内容、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11月)
1.学院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各系、部按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系、部要结合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风险点、危险源范围(附件2),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实现全覆盖,对自查出来的风险点、危险源,各系、部能整治的要及时落实整治,不能整治的,报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由学院安排整治。
3.各系、部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填写《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3),于11月18日前将纸质版报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保卫办)。
(二)集中排查、管控和整治阶段(11月中下旬)
1.学院风险点、危险源审查评估小组在前段各系、部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各系、部提出的问题,通过深入复查、辨识、评估和定级,对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
2.学院排查整治办公室负责对全院风险点、危险源数据采集、调查、建档等工作,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绘制风险点、危险源分布电子图,分门别类明确每一处风险点、危险源具体分布、管理和监管的责任人和管控状态,将风险点、危险源的管控纳入学院“网格化”管理内容,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治制度。
(三)全面总结、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2月16日前)
学院在前段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逐步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系、部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将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抓、亲自带队检查,做到责任落实到位、风险点或危险源整治到位。各系、部秘书是该系、部的安全员,要积极协助各系、部负责人做好本方案的落实工作。
(二)严格规范检查,全面排查整治
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彻底排查校园内重大风险,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全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三)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力度,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对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排查整治的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
学院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督促,强化考核,并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


附件2
风险点、危险源分类参考目录(十一类)
 
建筑类:学校的建筑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例如教学楼、宿舍楼、围墙等存在的隐患;
设施类:学校的各种教学及其他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如篮球架、实验器材等存在的隐患;
人员类:学校的学生、教职工自身原因存在的安全隐患,如个别学生存在暴力倾向,教师存在体罚现象等隐患;
活动类:学校的各类教育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体育课、运动会、招聘会等存在的隐患;
周边类:学校周边因为交通、治安、环境等存在安全隐患,如校门口交通秩序混乱、小商小贩集中等隐患;
消防类:学校的消防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消费通道、灭火器材、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等存在的隐患;
治安类:学校校园暴力、盗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学校的盗窃、斗殴、性侵害等隐患;
卫生类:学校卫生防疫、饮食卫生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学校医务室、食堂等存在的隐患;
交通类:学校学生上下学道路,乘坐的校车方面存在的隐患,如校门口交通秩序混乱、学生乘坐非法运营车辆等;
管理类:学校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如门卫管理、学生宿舍管理、上下学秩序等存在的隐患;
网络类:学校的学生、教职工网络方面的安全隐患,如网络诈骗、电信诈骗、文明上网等存在的隐患。


附件3
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改情况登记表
  登记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风险点、危险源(类别:参照附件1)

 
具体名称 风险特征简述 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潜在的风险 风险点、危险源所在位置 已采取的工作措施 整改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 负责领导(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