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火灾防控能力,有效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 年广东省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6〕65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夏季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夏季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6年6月1日
附件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夏季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 年广东省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6〕6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火灾防控能力,有效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学院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院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集中开展以隐患整治、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灭火演练、消防标准化建设、微型消防站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着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防护技能和校园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夯实校园消防基础,有效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学院夏季消防检查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成立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由廖振亮副院长为组长,学院各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园保卫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我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学院各级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意识,要按照《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的要求,遵照“依法自我管理、消防责任自负”的原则,认真落实我院制定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中新院〔2011〕13号),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我院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系、部门自查与学院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的重点是:
1.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以学院实验室为重点,针对各系实验室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完善相关设施。
2. 学生饭堂。在各饭堂经营方自查的基础上,学院检查小组要全面摸清各饭堂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用火用电、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通道、电气线路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检查时要督促饭堂经营方对炉具和烟道进行一次清洗和保养、对电气及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 学生宿舍的安全用电。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要对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问题重点整治,根据教育部、公安部28号令“学生宿舍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规定,发现违规电器一律收缴。
4. 对未取得消防行政许可的建筑物要加大整改力度,达到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5. 排查校园内“三小”(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场所。以东莞校区为重点,切实执行《“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对校园内“三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6月20日前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对“三小”场所重点针对用火用电、违规住人、消防设施器材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排查。加强物防、技防改造,推广应用简易消防设施,建立“三小”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落实 “网格化”日常管理责任,强化动态监管。9月10日前落实三个100%目标:100%建立“三小”场所工作台账;发现违规住人的“三小”场所,100%完成人员撤离和整改;100%“三小”场所实现分级管理。
6. 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要高度重视学生毕业离校、新生入学报到等重大活动及端午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严格落实各类活动现场安保措施,严密制订消防安保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三)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工作
1. 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我院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学院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消防安全网格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逐步实现消防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2. 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要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在7月10日前完善我院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工作。学院要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
3. 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 充分利用本学期末、下学期初的安全教育周,对师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 今年9月中旬,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 在军训期间组织新生开展一次突发事件应急逃生演练。
4. 以《大学新生安全教程》一书为内容,组织开展2016年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四、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30日前)。6月20日前为各系、部门自查阶段。在系、部门自查基础上,6月30日前学院组织两个安全检查小组分别对两校区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
(三)总结考核阶段(7月10日前)。学院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系、部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统一组织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的长效机制。迎接省教育厅的抽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院要求各系部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夏季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对提升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和防控能力的重要作用;系、部门领导要明确责任,要亲自参加检查,亲自参加整改隐患,确保检查、整改工作全面到位。各系、部门的主任(部长)助理或者秘书是系、部的安全员,要积极主动配合系、部门领导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各系、部门于6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填写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附件1)中,并将登记表交至学院校园保卫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105室或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109室)。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热烈的舆论声势。学院各系、部门要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院报院刊、学生社团组织等方式,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学院领导对分管(联系)的系、部门要切实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检查与整治工作的落实;学院安全检查小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通报(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见附件2);对进度缓慢、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要实施约谈督办;对推进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校园火灾的,要视情况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略)
1.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
2.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校园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