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时间:06-15 20:02 作者: 点击数:

院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5〕5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院制定了《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5年6月15日

附件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5〕58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决定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以隐患整治、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灭火演练、消防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大检查,着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校园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夯实校园消防基础,有力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我院夏季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廖振亮副院长任组长,学院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夏季消防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学院所有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合格验收。
(二)检查系(部)、部门主要领导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三)检查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检查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五)检查供电线路、电器等用电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供电线路、电器设备是否存在老化现象。学生宿舍是否存在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明火等违规用电用火行为。
(六)检查是否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是否大学新生军训列入消防知识和技能内容;是否成立大学生消防协会;是否通过参观消防队站、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校刊等方式多途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9日前)
学院按照省教育厅“方案”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检查与整治阶段(9月1日前)
1.各系(部)、部门收到本方案后,立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系部能自行整改的,应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系部一时难于整改的书面报保卫办,以便学院统一安排整改。请各系(部)、部门将检查情况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报告表》(附件1),于6月26日前报学院保卫办。
2.在系(部)、部门自查基础上,汇总存在问题,学院检查组进行一次复查并安排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0日前)
学院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统一组织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系(部)、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夏季消防大检查对提升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和防控能力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当前学院和各系(部)、部门的一项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明确责任,确保检查、整改全面到位。各系(部)、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牢固树立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逐级落实岗位工作职责,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请各系(部)、部门确定一位同志为该系部的安全员协助系部领导抓安全工作,并将名单报保卫办,以便工作联系。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报告表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消防安全检查表